以下簡要說明委任律師流程,僅供參考。不代表任何其他律師之立場。
先透過電話、LINE,簡要說明您的案件內容,以利律師評估是否需要進入法律程序。
有時候案件尚未「成熟」,或是您手邊的證據可能不足以起訴,都需要進一步蒐集更完整的證據。
貿然起訴只會讓您承受不必要的風險(例如損失裁判費、花去開庭時間及精力等)。
與律師聯繫、初步評估,有助於您更了解自身案件目前的位置。
來事務所面談時,會逐一確認客戶的訴求、案件細節等,並報價。
如果客戶接受報價,願意委任,就簽約。
*確認細節是律師要事先做功課,把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議題都查過判決。如果諮詢當下遇到新的事實出現,可能就要再多研究,以確定起訴、答辯等我方需要準備哪些證據資料。
契約書會詳細載明
1.委任標的:案件類型,或是地檢署、法院的案號等足以特定是在委託什麼內容。
2.委任範圍:至偵查/一審/二審/三審終結等。
3.委任費用:通常是包案委任,特殊情形則為按時計費。
寫狀,並上傳LINE群組(或email)供客戶確認內容有無需要修改、調整、補充。如果客戶確認完畢沒有問題,律師就會製作書狀。
遞狀。用掛號寄,或是親自遞給法院,取得「收文章」。
開庭前,確認客戶當天有沒有要到庭,律師一定要到!如果客戶會到,務必事先與律師開會,模擬法官、檢察官會問什麼,不要被問爆。
開庭後,主動整理/撰寫開庭摘要。法院開庭筆錄五天後就能下載,一樣上傳到LINE群組給客戶。
閱卷,建議開庭前一定要去閱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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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558-8589